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是由中国驻外使(领)馆教育处(组)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、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,凡在国外正规大学(学院)、研究机构注册学习、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、合作研究、学术访问等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,在毕(结)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(组)申请办理。办理国外大学文凭,办理美国大学文凭,办理加拿大大学文凭,办理英国大学文凭,办理澳洲大学文凭,办理留学回国证明。
根据工作需要,自2011年7月20日起,驻美使馆教育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的咨询和审核工作。在驻美使馆馆区的留学人员,请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。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,竭诚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。为保证服务质量,驻美使馆教育处对开具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工作进行监管。办理国外大学文凭,办理美国大学文凭,办理加拿大大学文凭,办理英国大学文凭,办理澳洲大学文凭,办理留学回国证明。
申请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的程序和要求,请登陆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(www.chinesehighway.com),点击“回国证明”菜单,查看“关于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申请说明”。如仍有问题,可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咨询。办理国外大学文凭,办理美国大学文凭,办理加拿大大学文凭,办理英国大学文凭,办理澳洲大学文凭,办理留学回国证明。